(图片来自网络)
今年7月,加州州长 Gavin Newsom 签署了第 150 号议会法案 (AB150),为传递实体小企业带来一个救济计划,就是给传递实体所有者在个人税务上带来了一项减税优惠。
先解释一下单词的翻译。传递实体 : Pass-thru Entities ,即是合伙经营(Partnership) 或S公司(S-Corporation)。所有者 : Owner,即是合伙人(Partner)或股东(Shareholder)。
先说说背景,因为特朗普上台后推行了一系列税改,其中一条规定,个人在联邦税表做出列举扣除的时候,州税和地方税(包括地税)设置了一个上限,最多只能够减10,000(SALT cap)。那么现在通过AB150这个法案实行一个变通方法来绕过特朗普所设置的SALT cap,即是超过10,000以上的州税,现在就可以在联邦税表上可以减了,只不过通过一种不同的方法来减,以达到降低税收的目的。
这个方法就是,公司所有者(合伙人或股东)就其分得的公司收入的税收先由公司支付其个人的州所得税,然后这已经支付的税收在州的个人税表上可作为一个税收抵免(Tax Credit)。看来是多此一举的动作,其实不是,因为支付了的州税可以在公司的联邦税表上是作为一项支出扣除,这么一来就降低了公司所有者的联邦收入。
具体操作,有待加州税局2022年1月出版的FTB 3804。For more information, visit: https://www.ftb.ca.gov/about-ftb/newsroom/tax-news/september-2021/pass-through-entity-elective-tax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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